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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山東發布《關于印發“十大創新”“十強產業”“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通知對氫能做出布局:“突出重點,聚焦新能源汽車、風電裝備、光伏發電裝備、核電裝備、氫能裝備、儲能裝備等六大產業鏈。
圍繞新能源裝備制造領域較為薄弱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海上風電主機、氫能及燃料電池核心裝備等,精準招引一批“填空型”企業和“補充型”項目。重點推動吉利欣旺達動力電池制造、上海電氣整機制造、億華通燃料電池動力系統生產制造等項目開工建設,全力推進一汽解放新能源輕卡基地、明陽智能200臺8-15MW整機制造項目、東德實業氫燃料電池羅茨式氫氣循環泵研發及產業化等項目建成投產。
加強關鍵技術攻關突破。按照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原則,聚焦氫能、儲能等重點領域,引導和支持優勢企業單位加強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技術攻關。
立足山東省氫能產業發展基礎,聚力打造以濰坊、淄博為龍頭的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產業集群和以聊城、濟寧為龍頭的燃料電池整車及氫能制儲裝備產業集群,支持棗莊建設鋰電產業集群,年度新培育1-2家儲備集群,爭取入選納庫。
支持氫能混合場站建設。推動在高速服務區、港口碼頭、工礦廠區及公路沿線建設氫/油、氫/氣、氫/電混合場站。支持利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等站點網絡改擴建成具有加氫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規范和安全條件前提下,對不新增用地的,無需另行辦理加氫站規劃選址手續。”
原文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十大創新”“十強產業”
“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魯政辦字〔2022〕28號
省政府有關部門:
《“十大創新”2022年行動計劃》《“十強產業”2022年行動計劃》《“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個十大”行動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落實。
新能源產業2022年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推進產業體系建設。育成1個千億級產業集群,5-6個百億級產業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全國乃至全球影響力的知名品牌,初步建成競爭力強、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新能源產業體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主要任務
(一)統籌布局,打造六大重點產業鏈。
1. 實施強鏈補鏈專項行動。緊貼各地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統籌布局,突出重點,聚焦新能源汽車、風電裝備、光伏發電裝備、核電裝備、氫能裝備、儲能裝備等六大產業鏈,精準繪制產業鏈圖譜,形成產業鏈龍頭骨干企業、主要配套企業、補短板突破環節、鍛長板重點領域等系列清單,構建“1張圖譜+N張清單”的產業發展路徑,推動產業發展規模和質量效益全面提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2. 做大做強優勢企業。創新“領航+骨干”合作模式,引領帶動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聯動協同發展。立足打造“國和”等先進三代核能基地,推動國家電投核能總部、中核山東區域總部實體化運營。圍繞新能源裝備制造領域較為薄弱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海上風電主機、氫能及燃料電池核心裝備等,精準招引一批“填空型”企業和“補充型”項目。重點推動吉利欣旺達動力電池制造、上海電氣整機制造、億華通燃料電池動力系統生產制造等項目開工建設,全力推進一汽解放新能源輕卡基地、明陽智能200臺8-15MW整機制造項目、東德實業氫燃料電池羅茨式氫氣循環泵研發及產業化等項目建成投產。(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創新引領,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
3. 加強關鍵技術攻關突破。按照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原則,聚焦氫能、儲能等重點領域,引導和支持優勢企業單位加強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技術攻關。持續推進燃料電池、鋰離子電池等領域科技攻關力度,實施電能質量治理裝備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氫能電源系統研發、新型鋰電池包的熱管理關鍵技術研發等8項重大產業攻關,形成一批產業發展急需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4. 加快重大創新平臺建設。通過績效評價等舉措,加強省級實驗室、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等新能源領域創新平臺建設,高質量推進山東能源研究院建設,盡快打造成為集前沿技術研發、人才集聚培育、優勢產業育成和科技創新服務為一體的國際水平新型研發機構。聚力建設國家燃料電池技術創新中心,打造氫能及燃料電池技術研發、高端人才培養、科研創新試驗、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重大成果輸出平臺。(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提速擴容,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5. 全力推動項目落地。用好重點項目督導服務平臺資源,集聚優勢資源、集中人員力量,強化主動服務、強化綜合協調、強化督促指導,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加快推進60個省重點項目建設,確保完成年度計劃投資18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6. 健全完善重大項目庫管理。建立動態管理、月報調度征詢制度,重點推動大金重工海上風電裝備制造全產業鏈項目、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廠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示范工程、青島美錦氫燃料電池商用車零部件生產項目等25個產業重大支撐項目建設,定期動態調整,提高在庫項目質量。(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集聚發展,培育壯大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
7. 持續做強“雁陣形”產業集群。推動新能源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配套體系完善的地區集聚,指導相關市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產業集群,重點推動青島、煙臺、濟寧、泰安、德州、聊城等6大新能源產業“雁陣形”集群發展。立足山東省氫能產業發展基礎,聚力打造以濰坊、淄博為龍頭的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產業集群和以聊城、濟寧為龍頭的燃料電池整車及氫能制儲裝備產業集群,支持棗莊建設鋰電產業集群,年度新培育1-2家儲備集群,爭取入選納庫。2022年年底,新能源產業“雁陣形”集群年營業收入力爭達到3500億元,規模以上企業數量達到800家,重點骨干企業技術研發投入占比達到5%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8. 構建完善領軍企業培育體系。引導資源集聚,持續培育壯大一汽解放、山東核電、格瑞德、雙一科技等新能源產業領航型企業,年營業收入總額達到600億元。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合力培優工作機制,優選新能源產業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潛力企業,建立重點培育庫,強化財稅、資金、土地、技術、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動潛力骨干企業盡快成長為領航型企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五)優化提升,持續推進集群化園區化發展。
9. 打造一批高端綠色低碳產業園區。加快青島市新能源汽車集聚區、青島市氫能產業園、煙臺市海陽核電裝備制造工業園區、煙臺市中國北方風電母港、淄博氫能產業示范園區、淄博市軍民融合國防動力電源產業園、泰安市泰開智能輸變電產業園、聊城市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園等重點園區建設,加強園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加大對園區重點企業、重大項目、人才招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形成“領軍企業+產業集群+特色園區”協同推進模式。鼓勵新能源產業園區建設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新能源園區交通、氫能熱電聯供等清潔能源綜合應用系統,試點建設新能源綠色低碳產業園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六)梯次培育,打造產業特色優勢品牌。
10. 挖潛提升品牌價值。圍繞研發創新、設計創意、生產制造、質量管理和營銷服務全過程制定品牌發展戰略,提升產品附加值和軟實力。依托產業鏈龍頭骨干企業和拳頭產品,重點培育山東核電、臺海瑪努爾、大金重工、巨濤、濰柴新能源、中通客車、東岳未來氫能、火炬、泰開、瑞福、奧揚科技、冰輪環境等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國際知名品牌。挖掘“專精特新”,培育“單項冠軍”,形成一批技術先進、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新品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1. 著力打造產業地標。指導相關市結合產業基礎和發展布局,建設中國氫谷(濟南)、東方氫島(青島)、“國和”先進三代核能基地(煙臺)、中國北方鋰電之都(棗莊)等具有鮮明特色和集聚實力的產業“地標”,提升山東省新能源產業品牌影響力和競爭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七)市場驅動,加快產品推廣應用。
12. 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以山東省海上風電基地、海上光伏基地、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一體化基地、核電基地等開發建設為契機,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等裝備產業,實現就地就近配套、融合聚集發展,提升產業本地化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3. 放大試點示范引領作用。啟動首批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第二批新型儲能示范項目,推動新能源場站合理配置儲能設施,支持棗莊儲能產業基地項目建設,不斷提升氫能及燃料電池、新型儲能裝備科技研發和裝備制造水平,形成先發優勢。積極爭創國家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推廣CCUS、柔性輸電、液流電池等50項新技術、新產品和新裝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八)固本強基,健全完善產業支撐體系。
14. 完善“互聯網+”充電設施建設。推動山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與充電運營企業平臺信息共享,實現全省電動汽車充電“一張網”,2022年年底,全省公共、專用充電站保有量達到6000座以上,各類充電樁保有量達到14萬臺以上。(牽頭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5. 構建城際交通氫能加注網。堅持“車站聯動”,在氫氣資源豐富、應用場景成熟的區域,優先布局建設加氫站,依托濟青高速服務區,建設高速公路氫走廊。2022年年底,全省累計建成加氫站30座,日供氫能力達到2.8萬公斤。(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
三、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16. 發揮新能源產業專班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突出重點項目建設、“雁陣形”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培育、重大產業攻關,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貫通的協調推進機制,建立工作臺賬,明確預期目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時限等,定期調度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落實配套政策。
17. 支持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將山東省現行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長至2022年年底,對2022年符合條件的非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最高補貼5.04萬元/輛,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最高補貼6.48萬元/輛。擴大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重點區域巡游出租汽車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鼓勵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使用新能源汽車,環衛、郵政快遞新增及更新為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10%。(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機關事務局、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省財政廳)
18. 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將獨立占地的公共充換電站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按照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明確土地供應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賃用地方式建設公共充換電站。(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能源局)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車場,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車位占總車位的比例達到15%以上,相關部門據此進行竣工驗收。(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優化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布局,在省內主要高速公路服務區原則上按照50公里間距建設充電設施;提高省內高速公路服務區已建成公共充電站(樁)管理維護水平,確保充電樁公共服務平臺在線率不低于95%,支持通過合作經營等模式降低充電設施運營成本。(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9. 提升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覆蓋水平。全省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對具備條件的小區增加停車位,建設充電樁。鼓勵居民小區采用有序充電模式,支持出臺充電設施建設、使用等標準文件,引導充電設施健康、有序發展。(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
20. 支持氫能混合場站建設。推動在高速服務區、港口碼頭、工礦廠區及公路沿線建設氫/油、氫/氣、氫/電混合場站。支持利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等站點網絡改擴建成具有加氫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規范和安全條件前提下,對不新增用地的,無需另行辦理加氫站規劃選址手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加強督導評估。
21. 強化工作督促和業務指導。建立報告評估工作機制,各有關市及時跟蹤監督、按期報送重點項目、重大產業攻關、重要園區建設工作進展,定期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開展督導評估,抓好評估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